學業論文

商學博士學位學程論文計畫書審查(學科考)

1. 考試規定

(1) 進行方式:學科考試採論文計畫書審議,以書面審查及口試方式進行。

(2) 評分標準:學科考試科目各科成績以七十分為及格,不及格者得於一學期後申請重考。

2. 申請方式

(1) 學科考試舉行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2) 採行紙本方式申請:

 需檢附以下份紙本文件,若《指導教授認定書》先前已繳交,則無須再次繳交

 A.指導教授認定書

 B. 修業指導委員會建議名單  (學科考試委員應為三名,論文指導教授為學科考試當然委員,另由指導教授邀請相關專門領域教授擔任委員,並須副教授(含)以上)。

C. 博士論文計畫書審查(學科考)申請書   (其中指導教授須親簽)。

D. 博士論文題目審核表 (其中指導教授須親簽)。

E. 除以上紙本資料外,需另將「博士論文計畫書審查申請書」電子檔傳於辦公室人員,以利於學科考相關行政作業。

3. 博士論文計畫書格式

(1) 博士論文計畫書格式同逢甲大學碩博士論文格式要求,逢甲大學圖書館相關規定《學位論文要件與格式》。

(2) 博士論文計畫書封面無特別規定,建議依照逢甲大學碩博士論文要求,以「土黃色」做為封面顏色。

(3) 博士論文須以中文或英文撰寫之。

4. 考試地點

(1) 辦公室收到您填妥的博士學科考試申請書後,將會安排於「逢甲大學校本部」舉行。 

(2) 口試地點訊息,待辦公室排定後,另行以E-Mail方式通知。 

5. 學科考前注意事項

論文(前三章)請依本校圖書館規定論文格式繕印,並於學科考前一週自行分送給各口試委員。

6. 附件下載

商學博士學位學程學位考試資格審查

1. 申請「學位考試資格審查」條件

(1) 完成本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數。 

(2) 取得本學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 

2.「學位考試資格審查」申請時間

(1) 學位考試資格審查應於學位考試個月提出申請

(2) 學位考試資格審查應於每年2/28或2/294/308/3111/30提出申請。

(3) 申請時程表如下

3. 學術刊物發表個案、論文、研究成果採計規則

(1) SCIE、SSCI及TSSCI等級期刊一篇6點。

(2) 國內外有審查機制的個案發行單位或期刊一篇5點。

(3) 於國外舉辦之國際學術會議論文一篇4點。

(4) 於台灣舉辦之國際學術會議論文一篇2點。

4. 學術刊物發表個案、論文、研究成果注意事項

(1) 會議論文發表均不得為海報poster方式。

(2) 國內舉辦之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須以英文發表,且其參與國家應有三國以上外,並須事前向學程主任申請認定核准。

(3) 研究生於學術刊物發表個案、論文、研究成果之題目及內容,須符合本學程商管專業領域之範疇。

(4) 論文至少一篇研究生本人須為通訊作者。論文若為多人合著,須以權數  [公式=2/(作者人數+1)] 計算篇數,權數公式中作者人數不含指導教授。各篇會議論文及期刊論文內容如有雷同,則擇一認定,由碩士論文整理而發表者亦不採認 。

(5) 研究生須在學術刊物發表個案、論文、研究成果總數達8點者,始可申請博士學位論文口試

5. 申請「學位考試資格審查資料」格式及繳交文件說明

(1) 「申請學位考試資格審查資料」word檔PDF檔公版如附件,其中學位考試資格審查申請表指導教授簽名

(2)「申請學位考試資格審查資料」請以PDF檔傳送至學程辦公室。(Email:jcchang@fcu.edu.tw)

(3) 檔名:學號_姓名_申請學位考試資格審查資料 (e.g., P1234567_陳○○_申請學位考試資格審查資料)

(4) 請注意排版需與公版附件PDF檔一致。 

6. 「學位考試資格審查」審核時間

每年3月、5月、9月、12月各辦理一次。

7. 附件下載

商學博士學位學程學位考

1. 考試規定

(1) 本學位學程研究生須在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個案、論文,研究成果總點數達8者,經學程委員會通過資格審查,並收到學程辦公室通知後,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2) 進行方式:學考試以書面審查及口試方式進行為原則。

(3) 評分標準:學位考成績以七十分為及格 ,學位考不及格而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於學期或次學年申請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

2. 申請方式

(1) 考試舉行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2)博士班考試學位申請表(其中指導教授須親簽)。

(3) 學位考試委員除「修業指導委員會」成員外,並推薦學位考試委員二人(考試委員資格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且其中校外委員不得少於1/3若擔任共同指導教授應視為校內考試委員),而指導教授不得為召集人。學位考試時,博士學位考試委員需五人並須副教授(含)以上 

(4) 研究生應於學位考前提供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結果供口試委員參閱。

3. 博士論文格式

       (1) 博士論文格式同逢甲大學碩博士論文格式要求,參酌逢甲大學圖書館相關規定 學位論文要件與格式》。

(2) 博士論文封面依照逢甲大學碩博士論文要求,以「土黃色」做為封面顏色。

(3) 博士論文須以中文或英文撰寫之。

4. 考試地點

(1) 辦公室收到您填妥的博士學科考試申請書後,將會安排於「逢甲大學校本部」舉行。 

(2) 口試地點訊息,待辦公室排定後,另行以E-Mail方式通知。 

5. 考前注意事項

論文請依本校圖書館規定論文格式繕印,並於學前一週自行分送給各口試委員。 

6. 論文修改

學位考後,依口試委員建議修改論文,修改完成後,將「完成論文比對聲明書」、「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結果」及「論文修改完成證明書」 經指導老師簽名後,送交至辦公室並換取「學位考試合格證明書」。

 (1) 第一階段【電子論文】:

電子論文審核將論文電子檔上傳至「 逢甲大學學位論文數位典藏系統」,收到圖書館通過初次審核信函,再送印紙本論文。

(2) 第二階段紙本論文】

將紙本論文繳交至圖書館一樓流通櫃台審核,共需繳交:

A. 兩本論文【精裝本 (黑色封面) + 平裝本 (土黃色封面)】。

B. 逢甲大學學位論文授權書正本 1份 (系統列印產生並簽名) 

C. 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授權書正本 1份 (系統列印產生並簽名) 

D. 逢甲大學學位論文繳交自我檢查表 。 

      (3) 第三階段:傳送論文電子檔(PDF)至學程辦公室。

【電子論文】

紙本論文】

   精裝本論文(陳列於逢甲圖書館)

  平裝本論文(陳列於國家圖書館) 

9. 畢業離校手續

(1) 請於論文紙本繳至圖書館後,通知學程辦公室,辦公室將請註冊課務組印製畢業證書。

(2) 約兩天後可至註冊課務組領取畢業證書,即完成離校手續。

10. 附件下載